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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把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作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作者: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徐启滨 出处:  时间: 【关闭】

 

要把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

作为当前公安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徐启滨

 

当前,全市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正在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如火如荼地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全市公安机关作为环境建设年活动的积极参与者和重要推动力量,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凝聚共识,在加强和改进公安工作上下功夫,以更加积极主动的姿态融入到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大局,这是当前加强全市公安队伍建设的重中之重任务。

一、要进一步深化全市广大民警对公安机关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认识

开展环境建设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为实现营口沿海经济强市宏伟目标,审时度势制定的重大战略发展部署。发展是我国当今社会的主旋律,是解决前进中遇到各种矛盾、问题的最好办法和手段。打造优良的发展环境是实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有效载体和根本保证。伴随着发展的脚步,城市间综合实力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且已经呈现出从传统的比区位、比资源向现在的比环境、比服务转变。无数实践表明,环境就是生产力,环境就是竞争力。哪个城市能高度重视环境建设,抢先创造良好发展环境,哪个城市就能吸引更多的物质和人才资源,就能集聚更多的生产要素,更好地把握发展的主动权,实现优先发展、快速发展。在所有的环境因素中,社会稳定和谐是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发展环境。公安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作为国家重要的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必须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这是由公安机关所处的历史方位和所肩负的神圣使命所决定的。

(一)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公安机关只有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做全市经济建设的服务者和保护者,才能更好地融入到党和政府的工作之中,才能永葆队伍旺盛的生机和活力。积极响应市委、市政府号召,优化全市发展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是公安机关服务经济社会大局、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必须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自觉地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置于环境建设年的全局来谋划、来思考,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在环境建设年中找准位置、强化职能、深化改革、优化服务,努力实现社会的全面、协调和可持续的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

(二)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是公安机关构建和谐营口的必然选择。构建和谐营口是市委、市政府和全市各条战线上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当前,我市经济快速发展,各项事业不断进步,社会治安状况持续平稳,全市政通人和,上下心齐气顺,是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最好时期之一。但正如党的十七大报告所指出的:“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没有变,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当前,一些不和谐、不稳定的因素仍然存在,并在一定范围和条件下还有可能激化。公安机关必须切实树立用和谐凝聚力量的理念,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投身于优化环境建设、吸引投资项目、推动社会发展的进程之中,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努力打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和廉洁高效的服务环境。

(三)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是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回应群众新期盼,满足群众新要求”的具体体现。关注民生、改善民生,是党的十七大的明确要求,更是公安机关加强公安队伍和改进公安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公安部孟建柱部长到辽宁视察时强调:“公安机关要把保障民生作为公安工作的重要方向,把方便群众工作生活作为公安工作的着力点,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把公安工作的成效更多、更直接地体现到改善民生。”优化环境建设、建设服务型公安机关,是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致力民生的重要内容,也是公安机关“立党为公、执法为民”的具体体现。对于全市公安机关而言,必须把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满足人民群众的新要求作为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着力点,始终坚持把群众满意作为最高标准,把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进一步改进公安工作,强化队伍建设,塑造良好的队伍形象,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打防控管能力,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需求。

二、要进一步明确环境建设年对全市公安队伍提出的新要求

近年来,全市公安机关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不懈地开展了以“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要内容的“三基”建设,使全市公安机关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有了极大的增强,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但是,作为公安机关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环境建设年对全市公安队伍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主要表现在:一是在维护稳定领域,市民和投资者评价社会治安环境的好坏,逐渐从传统的看立案数、打击数向安全感、满意度转变,在环境建设年中不但要求大事不能出,而且小事也不能出,要求公安机关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确保经济社会秩序的持续稳定良好。二是在公共管理领域,市民和投资者从以往的接受公安管理向要求全方位服务转变,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寓管理于服务,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提供优质、高效和便捷的服务。三是在民生保障领域,市民和投资者对公安机关不仅要求免遭现实侵害,而且要求免受潜在威胁,不仅要求严惩犯罪,而且要求体现公平正义。要求公安机关不但要积极主动地提供服务而且还要竭力避免扰民。面对环境建设年对公安工作的新要求,全市公安队伍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做好公安工作的信心和决心,聚精会神地贯彻落实今年全市公安会议确定的以满意服务为主线的工作要求,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求真务实的作风,积极主动地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切实解决公安队伍在思想观念、工作方式、自身建设上存在的不适应问题,以更大的决心和气魄,消除影响和束缚公安自身发展的因素,破解开展管理服务的体制性和机制性障碍,不断完善公安机关自身建设,激发公安发展的活力和动力,真正把党政满意、社会满意、群众满意作为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为社会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作为工作目标,贯穿全部公安工作始终,在了解新期盼、打造新平台、提供新服务、推出新举措、运行新机制等“五新”上下功夫,打造满意公安品牌,更好地把公安机关各项工作的成果惠及民生、反哺社会

三、要把加强公安队伍建设作为公安机关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实际行动

确保全市社会稳定和谐,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和满意度,是环境建设年活动对公安工作提出的总体要求,更是公安队伍建设的前进方向和重中之重的任务。胡锦涛总书记在对公安工作批示中曾指出:“在全部公安工作中,队伍建设是根本也是保障。”加强公安队伍建设,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公安队伍,为公安机关打击、防范、控制、管理和服务等各项公安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和思想保证,笔者认为,当前应着重强化以下四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切实为公安队伍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活动的思想保障

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胡锦涛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是全市公安机关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也是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全市环境建设年的理论基础和思想保证。当前,全市公安队伍要认真按照市委和上级公安机关的有关部署,精心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广大民警开展学习,真正将“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作为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活动的奠基工程,作为加强公安队伍建设的灵魂工程抓实、抓好、抓到位。一是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夯基筑魂。公安机关各级领导干部要争作“大学习、大讨论”活动的表率,在掌握实质和运用实践方面要力争先走一步,以开拓的视野树立标高。要采取多种形式认真组织全体民警原原本本学习党的十七大报告、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政法会议、全国公安厅局长会议重要讲话,增强学习的针对性,切实树立一切着眼于发展、一切服务于发展的意识,切实树立主动投身环境建设年意识,迅速掀起“大学习、大讨论”的热潮。二是在解放思想中进一步统一民警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思想。在开展“大学习、大讨论”活动中,要引导广大民警坚定不移地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进一步深化广大民警的思想境界和道德情操,使广大民警进一步强化“不抓发展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发展环境就是不称职”的意识,进一步凝聚警心,形成共识三是对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要求,认真查摆全市公安机关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方面存在的各种问题,并对查摆出的问题及时归纳整理,通过深刻剖析找出问题根源,使广大民警深刻认清存在的不足和原因,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切实解决部分民警中存在的宗旨意识淡薄,工作积极性不高;思想不解放,缺乏开拓创新精神和作风不扎实,执行力不强等各种顽固性问题

(二)深化公安作风建设,为公安机关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活动树立良好形象

强化公安队伍作风建设是提高公安内在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措施,更是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的基本要求。在环境建设年活动中,公安机关一是要以队伍正规化建设为主线,不断强化警风建设。从基层单位和基础环节抓起,从言行举止等基本动作做起,切实强化养成教育,推进内务管理和民警日常行为的规范化、标准化。二是要以强化领导作风建设为重点,切实营造良好氛围。从市公安局机关开始,精简会议、文件,整合、减少达标检查,多为基层提供服务,给基层留下更多的创造性开展工作的空间。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减少应酬,提高效率,并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各项工作措施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切实起到应有的模范带头作用。三是要以做强窗口服务为核心,切实打造寓管理于服务的工作作风。着力落实《营口市公安局服务软环境建设20条措施》,强化社会监督和内部监督,进一步优化窗口服务,全面实行首问负责制、首警负责制、首办负责制和挂牌上岗制等服务机制,切实解决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不良倾向,努力建立便捷高效的管理服务模式,让人民群众通过服务窗口切身感受公安队伍的新气象、新变化。四是要积极构建“大教育、大培训”工作体系。以“干什么,练什么,缺什么,补什么”为原则,全面推广“战训合一、轮训轮值”等练兵培训模式,突出群众工作、法律知识、计算机操作等警务知识的训练推进公安队伍素质的整体提高为公安机关主动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提供必要的素质保证。五是要以完善考评激励机制为保障,进一步固化作风建设成果。按照公安机关管理制度化的要求,建立服务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环境评先评差考评机制,对重点建设项目保卫、行政审批窗口以及治安、交通、消防等相关部门进行严格考核,奖惩到位,切实调动广大民警的工作积极性。

(三)努力打造和谐警营,为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公安机关内部的和谐稳定是推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强化发展环境的前提和基础。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的和谐稳定,要注重做到“四个坚持”: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加强民警的思想政治工作。要充分发挥政工干部的职能作用,密切关注和掌握民警的思想动态、利益诉求、家庭困难,做实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动态管理,做到及时掌握情况,及时跟上工作,及时化解问题,切实营造心齐气顺、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二是坚持从优待警,把关爱民警贯穿环境建设年的全过程。要认真落实民警年休假和定期体检制度,关心民警的心理、生理健康,加强对妨碍公务、侵害民警正当执法权益案件的查处,努力解决广大民警特别是基层民警的经济、政治待遇,让民警切实感受到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三是坚持从严治警,切实扫除公安队伍在环境建设中的不和谐因素。以贯彻落实公安机关“五条禁令”为着力点,加大对民警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力度,并坚持惩防并举,把监督检查关口前移,加强事前、事中的预警防范监督,努力把“监督的本质是关爱”体现到从严治警的建设实践之中四是坚持文化育警,用和谐的警营文化引导民警主动投身于环境建设年活动。以塑造新时期人民警察精神为核心,开展形式多样、独具特色的警营文化活动,以文化的力量感染、凝聚、引领、塑造广大公安民警识大体、顾大局、讲奉献,切实把广大公安民警激发出来的满腔热情,转化为开展环境建设年的高效行动,实现和谐警营与和谐社会的共建共享。

(四)切实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为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创造良好条件

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是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的出发点,同时也是落脚点。在加强警察公共关系建设中,全市公安机关要切实强化三个方面的建设:一是推行警务公开,实行阳光作业。切实创新服务理念,积极稳妥地推进户籍、外事等窗口服务单位的管理改革,进一步加强警务公开工作,深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途径,努力让服务群众的全过程公平、公开、透明,用虚心、开放的姿态迎接广大群众的监督二是以“警营开放日”为载体,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增进公安队伍与社会各界的沟通理解。组织民警通过开展“走进社区、走进农村,倾听群众呼声、体察群众疾苦”活动,深入了解人民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在此基础上,主动邀请和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和广大群众走进警营,使他们真切感受到公安机关为稳定和谐付出的不懈努力,同时进一步加大公安宣传力度,为公安机关融入环境建设年大局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三是广泛培养致力环境建设、改善环境建设的先进典型,以点带面,用典型的示范效应引导公安民警积极投身到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打造优质环境建设的伟大事业中来,用严格公正执法和热情优质服务的实际行动,切实密切警民关系,彰显社会效果,进一步推进公安机关主动融入到全市环境建设年的大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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