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度市气象局职能业务工作目标表
目标项
目 标 内 容
单
位
2005年
完成数量
2006年
2007年
目标任务
分
值
职
能
业
务
工
作
目
标
70
1
地面测报质量错情率
‰
0.0‰
0.2‰
≤0.5‰
5
2
农业气象测报质量错情率
≤1.0‰
3
常规观测资料传输质量及时率
%
100%
≥98%
4
国际交换气象信息传输
质量及时率
≥99%
24小时晴雨预报质量准确率
94.7%
≥70%
6
重大灾害性天气预报质量
全年无漏报
7
农业气象产量预报质量准确率
98%
≥95%
8
开展紫外线指数、城市空气质量、人体舒适度、穿衣指数等环境气象预报
开展4种以上
9
决策气象服务:紧密结合我市经济建设、农业生产、重大社会活动,制定决策服务周年方案。积极开展决策气象服务和重大社会活动气象服务,服务及时主动,服务效果好。按照省局和市政府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开展人工增雨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并按时向省局上报作业情况。做好常规农业气象服务。
10
公众气象服务:按时制作24—72小时短期和环境气象预报,及时通过电台、电视台、报纸、“12121”声讯电话、短信等形式向公众发布。开展降水概率预报和地质灾害气象预报。开展部分乡镇气象电子显示屏发布天气预报业务。推进气象兴农网业务。
11
科技气象服务:按时制作专业天气预报,及时向用户发布专业天气预报。开展防雷检测和雷电防护技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