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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迁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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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市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公室工作职能

营口市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是市政府直管的正县级单位,是全市房屋拆迁工作的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其主要工作职能是:

、依据国家、省、市拆迁管理条例、办法,对营口市行政区域内房屋拆迁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二、贯彻执行国家、省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办法,并负责对营口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的解释工作。

三、参与制定、审核城市综合开发中、长期规划、年度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

四、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查,负责市属县(区)房屋拆迁部门业务指导和对拆迁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五、依据城市整体规划确定的拆迁范围,负责封区调查,对拆迁费用进行评估和测算,签发封区通知和封区证。

六、审核开发建设单位的房屋拆迁手续,签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七、对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跟踪管理和监督检查,保证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计划落实。

八、依法对房屋拆迁、回迁安置争议进行裁决,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九、负责对违法拆迁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查处。

十、负责对拆迁安置有关资料的立卷归档和管理。

 

各科室职能:

一、秘书科

协助办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档案、安全保卫及后勤工作;负责组织综合性材料的起草工作;负责重要工作部署和重要事项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全市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相关政策的调查研究工作;负责信息的上报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协调工作;负责接待和信访工作;负责人事、保险、劳动工资和单位福利工作;负责车辆管理、维修和供油管理工作;负责综合统计工作。

主任助理、秘书科科长孙跃秋办公室电话:2896101

二、管理科

负责全市房屋拆迁管理工作,对各拆迁区域实施监督管理;负责参与制定年度和中长期城市房屋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的资质审查和审核房屋拆迁手续,签发房屋的许可证;负责对市属县(区)房屋拆迁部门业务指导和拆迁人员业务培训,核发房屋拆迁员证;参与拆迁区内房屋性质的认定;负责对拆迁违法行为的责任追究和查处;负责对营口市房屋拆迁政策的解释工作。

管理科科长穆宏彬办公室电话:2635175

三、法制科

督促检查城市房屋拆迁方面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负责依法对全市城市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中争议的裁决工作;负责房屋拆迁和回迁安置中行政复议、涉法诉讼的处理工作;负责与房屋强迁部门和房屋拆迁部门的协调工作;参与有关地方规范性文件的研究与起草工作;负责普法教育和培训工作。

法制科科长黎江办公室电话:2896102

四、财务科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财务制度,并按审计要求编制账目、凭证、报表等工作;负责房屋拆迁资金的申请、筹措、调配工作;负责对房屋拆迁补偿资金发放进行监督管理;对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及内部审计监督,并负责向办主要领导报告财务工作情况。

财务科科长李顺祥办公室电话:2896103

五、安置科

负责编制回迁安置计划,办理回迁安置入户手续;负责对回迁安置用房的跟踪管理,与开发建设单位落实回迁安置用房的户型、户数、楼层、房号以及质量、标准等工作;负责与房屋产权产藉管理部门和开发建设单位的协调工作。

安置科副科长周赤办公室电话:2896107

六、基建科

负责由市政府交办的回迁安置用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对建设工程招投标的组织工作,并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做好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协调工作;负责回迁安置用房的维修、配套工作;负责与供水、供电、供气等部门的联系工作。

基建科科长王春田办公室电话:2896104

动迁办办公地址:渤海大街东22号。

 

 

 

营口市人民政府动迁安置办公室

二○○七年七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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