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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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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职能

一、组织领导审判人员完成法律、法规规定由本院管辖的一、二(再审)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的审判工作。

1、严格履行法定受理案件的期限,确保各类一、二审案件及时受理并移送职能部门交付审理。

2、对受理的刑、民、行政案件,除法律规定不能公开审理的案件外,一律做到排期开庭,公开审理。一审案件开庭率要达到100%;二审开庭率平均达到60%

3、强化庭审功能,让当事人当庭举证,当庭质证,法官当庭认证,使庭审过程全部置于当事人的监督之下。

4、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期限审理案件,确保及时高效地审结案件。

二、组织领导审判人员完成检察机关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的抗诉案件的审判工作,做到全部开庭、及时审理。

三、组织领导审判人员完成劳改机关移送的减刑、假释案件的审判工作,并做到及时、准确,体现国家监督政策,促进罪犯改造。

四、组织领导审判人员完成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的已发生法律效力,应由本院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11号文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

五、根据《国家赔偿法》规定,组织审判人员完成赔偿案件的审判工作。

六、监督、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对个案指导要做到及时、经常。

七、充分发挥审判机关职能作用,为发展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法律保障。积极为市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和农村乡镇企业提供法律服务。

八、认真贯彻落实《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完善以审判长、执行长选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审判队伍管理机制改革;推行以院务公开为主要内容的院务管理机制改革,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配套改革措施,通过改革,强化对审判流程的管理和监督,放权加责于合议庭和审判长,建立运行有序、责权明晰的管理模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不断发展与进步。

九、强化监督制约机制,主动接受人大、政协等外部监督,在内部要强化党的监督、院长监督、审级监督、纪检监督、督查监督、审判监督等六大监督,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法院《违法审判责任追究办法》、《纪委处分办法》和本院《错案追究制度》,加大错案追究力度,建立责权分明、责权统一的审判工作管理新机制。

十、认真抓好《法官法》的贯彻落实,有计划、有步骤的搞好对干警的法律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干警的业务能力和执法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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