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水文局工作职责
一、按照国家颁布的有关水文方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负责营口、盘锦防汛抗旱水文情报预报和旱情监测分析。
二、负责营口、盘锦地表水、地下水资源(数量、质量)监测并为水资源调查评价提供有关资料。
三、负责营口、盘锦水资源信息的收集、汇总、审定,并为水事纠纷、水行政案件裁决提供有关资料。
四、负责实施水文分析计算。
五、负责营口、盘锦防汛通信网的建设、运行和管理。
六、负责编制营口、盘锦《水资源公报》、《水情简报》、《水质简报》等水文水资源信息。
七、负责营口、盘锦水平衡测试等工作。
《关于加强水文工作的通知》中明确指出,各工程建设或管理单位自建的水文监测站点(包括地下水监测网点)及水文自动测报系统,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要求,纳入水文行业管理。今后,凡未经水文部门审定的水文资料,不能作为各项建设规划、设计及执法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