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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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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国家税务局工作职能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

1.            贯彻执行各项税收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市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

2.            根据本市经济发展规划,研究制定本系统税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            负责税收计划的编制、下达并组织实施。

4.            负责本市中央税、中央地方共享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和其他税收票证的管理工作。

5.            负责监督检查本系统的税收执法情况;负责税务行政处罚听证、行政复议和诉讼工作。

6.            负责本市进出口税收和涉外税收的管理工作。

7.            负责本系统的税收会计、统计工作。

8.            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和资产管理;负责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

9.            负责本系统机构、编制和人事管理工作。

10.        负责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12.        负责本系统税收信息化、现代化工作的规划和实施,建设和管理信息系统。

13.        研究税收理论和税收政策,分析税收信息,掌握税收动态,组织税法宣传工作。

14.        承办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和地方党政领导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0417-2836381

网址: http://www.ln-n-tax.gov.cn/yk

传真:0417-2836381

邮编115000

 

市局机构设置及职责

(一)内设机构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内设9个行政科室,级别为正科级;另设机关党委办公室、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

1、办公室

拟定局机关和系统的年度工作计划及长远发展规划,处理局机关日常政务,起草和审核有关文件和报告;负责会议组织、督促检查、秘书事务、文电处理、文书档案、信访、保密、调研、政务信息和外事工作;负责税收宣传工作;制定办公规章制度;指导办公自动化工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

财务管理办公室设在办公室,工作相对独立,财务管理办公室主任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本系统经费、财务、基本建设、装备和资产的管理工作;制定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内部审计和政府采购工作;管理局机关财务事务。

2、政策法规科

  进行税政调查研究;研究税制改革和完善税收管理体制的有关问题;拟定税收综合业务的规章制度;负责税收业务的协调和法律事务;对税收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承担税收法规文件的清理、鉴定及汇编工作;承办重大税收案件的审理和行政处罚、听证工作;办理税务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等事项。

3、流转税管理科

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贯彻执行流转税法规、规章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拟定有关流转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管理增值税专用发票;负责推广和管理增值税防伪税控;负责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等税种的日常稽核和检查工作。

4、所得税管理科

负责企业所得税和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管理和税政业务;对分管税种的具体问题进行解释和处理;负责拟定所得税征收管理的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组织企业所得税的日常检查;负责城市商业银行、城乡信用社的财务制度管理工作。负责国际税收协定执行、反避税、涉外税务审计、情报交换、我国及外国居民跨国收益税收监管等国际税务事项管理;负责涉外企业所得税税收政策管理并对执行情况和日常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处理国际税务事项。

5、征收管理科

组织实施综合性税收征管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研究制定有关税收征管制度和办法;指导税务登记、征管质量考核、纳税申报和税收资料的管理;管理普通发票;指导个体工商户和集贸市场税收征管;负责组织征管软件和除涉及增值税征管以外的税控器具的开发、推广和应用工作。负责注册税务师的年检、培训、制度建设及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6、计划统计科

编制、分配税收计划,组织并检查税款入库工作;制定税收计划和统计工作制度;对税收数据进行统计和分析;负责税源资料的调查和测算,监控管理重点税源;进行税收能力估算和税收宏观分析;负责税收票证的印制和管理。

7、进出口税收管理科

负责进出口税收政策及管理办法的贯彻落实、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的审核审批年终清算;负责出口货物退免税信息化管理系统的推广应用和维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反骗税检查。

8、人事教育科

研究和执行人事管理制度;负责机构、编制、任免、调配、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辞职辞退、人事档案等人事管理工作;承办县(市)区级国家税务局正、副局长及相应级别干部的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负责下一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检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及出国政审工作。负责教育培训管理工作;负责税务培训机构和教育经费的管理工作;负责协调、配合省局巡视检查工作

离退休干部管理办公室(副科级)。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指导本系统离退休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9、监察室

负责本系统各级国税机关及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信访举报、违法违纪案件和系统内重大案件查处工作。

10、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务、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成立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与机关党委办公室合暑办公,一个机构,两块牌子,负责系统和机关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基层建设工作。

(二)直属机构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设5个直属机构。

1、稽查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稽查局是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本系统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组织贯彻税务稽查规章制度,拟定具体实施办法;负责税收案件举报的受理、转办;对下级税收检查情况进行复查复审;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负责牵头组织税收专项检查工作。

2、第一稽查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是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是市内跨区设置的专业稽查局,为副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站前区国家税务局、市局直属税务分局所辖纳税人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3、第二稽查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第二稽查局是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是市内跨区设置的专业稽查局,为副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组织协调西市区国家税务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所辖纳税人的税收检查工作;负责对辖区内年度计划确定的重点税源企业和税务违法案件的查处、审理、执行工作;负责与公安、检察、审判机关协调税务稽查中的司法工作;负责金税工程发票协查工作。

市局第一稽查局与第二稽查局的辖区定期轮换。

4、直属税务分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是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对所辖市属以上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5、熊岳税务分局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熊岳税务分局是营口市国家税务局依法对外设置的直属机构,为正科级非全职能局,负责对营口市熊岳镇所辖企业的监控、管理和有效服务,具体负责所辖纳税户税务登记及纳税申报的调查核实、进行税源预测和分析、重点税源管理跟踪监控、税收宣传、纳税辅导、税收调研、纳税服务、日常检查、户籍管理、政策送达、税源调查、定额核定、催报催缴、数据采集分析、组织实施纳税评估、处理一般性违规违章行为等。

(三)事业单位

营口市国家税务局设3个事业单位,级别为正科级。

1、信息中心

组织信息系统建设,执行信息系统管理制度和技术标准,建立、管理和维护计算机网络与综合数据库;参与组织应用软件开发和税控器具的推广、应用及技术培训工作。

2、机关服务中心

拟定后勤服务和行政事务的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的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物品的采购、保管、分配和维修工作;负责局机关的安全保卫、房产管理、绿化和职工医疗保健等工作。

3票证中心

负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计划制定、发放、保管、安全工作;负责普通发票的印制、供应、缴销及使用、保管、安全工作。

(四)所属机构

辽宁省大石桥市国家税务局

辽宁省盖州市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站前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西市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老边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市营口经济技术开发区(鲅鱼圈区)国家税务局

营口南楼经济开发区国家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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