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红十字会工作职责
一、宣传红十字会的宗旨、性质和任务。
二、红十字会章程发展会员,收缴会费,建立志愿者队伍。
三、募集、管理救灾款物,兴建和管理救灾、备灾设施。
四、在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开展救助活动,及时向灾区群众和受难者提供急需的人道主义援助。
五、普及卫生救护和防病知识,在易发生意外伤害的行业以及社区和农村、开展初级卫生救护培训。
六、开展红十字青少年活动。
七、建设造血干细胞捐赠资料库,参与推动无偿献血和人体器官捐献工作。
八、建立红十字救护站,组织群众参加意外伤害的现场救护。
九、发展同香港、澳门地区红十字组织以及国外红十字会和红新月会的友好合作关系,开展寻人转信和国际间交流互助等活动。
十、完成人民政府委托的相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