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交通局工作职能
一、局机关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行业的发展战略、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市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交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负责交通行业统计和信息引导工作。
(三)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组织调控;协助上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国家、省重点交通工程建设;组织实施全市交通工程建设;负责交通工程质量监督工作。
(四)负责全市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实施路政管理;监督管理公路工程设计、建设、施工监理和公路工程实验检测市场;负责交通工程造价管理;负责超限车辆上非干线路运输的审批和跨越非干线普通公路修建构造物及在干线普通公路控制区范围内修建构造物、建筑物和架设、埋设管线设施的审批。
(五)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的行业管理及外国独资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业的管理;管理和调控道路运输市场,负责汽车维修、汽车配件销售、汽车保修设备生产、汽车清洗业的管理工作;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审核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运输经营许可证年检和非跨省、市经营的交通物流企业的年检核准。
(六)负责全市宜建港岸线的布局规划和利用管理;负责港口公共基础设施规划建设与维护的管理和监督;负责对港口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进行监管、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实施监督;负责港口企业经营秩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和引航机构的行政管理及理货行业管理;负责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代征、征缴港口有关规费;负责对交通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按有关法规的规定实施监督和管理;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及军事、抢险救灾等物资的运输;负责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和考核。
(七)负责水路运输市场、水路工程建设市场的行业管理和执法监察;负责运输船舶、海(水)上设施的检验和修造运输船舶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船舶运输、港口经营、水运辅助业的行业管理和监督;负责出国船员政审、发证审查工作;负责海上集装箱中转企业、港口国际集装箱装卸企业的审核工作。
(八)负责地方铁路交通的行业管理。
(九)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引导交通行业优化结构、协调发展。
(十)负责交通规费的征稽、上缴及管理和使用;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
(十一)组织交通科技开发,推行行业技术进步;负责交通行业涉外经济技术交流合作和指导利用外资工作。
(十二)负责口岸管理工作。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2833849 传真:2833466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2号
网址:www.ykjt.gov.cn
二、局机关科室职责:
1、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调研及行政后勤工作。办公电话:2833849
2、规划科:组织编制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公路、水路、港口、地方铁路)建设和交通运输的发展计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交通行业重点基本建设项目的前期论证、审查及后期评价工作;指导交通建设的招标投标工作;负责交通行业统计、预测和信息引导工作。办公电话:2833794
3、财务审计科:拟订全市交通行业财务、会计、审计工作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负责交通规费、通行费的综合管理;负责交通建设资金的筹集、使用和监督管理;审查交通行业自筹基本建设资金来源和利用外资工作;负责所属单位财务与会计工作的监督管理;按规定对交通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监督。办公电话:2832767
4、市场与法规科:指导交通行业体制改革和法制工作;负责交通政策规章的调研、起章并监督、检查实施情况;负责交通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和行政复议工作。办公电话:2834712
5、港政管理科:组织制定辖区内港口的港章和具体的管理规定;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对从事港口经营业务企业的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管理。办公电话:2832776
6、劳动人事科:负责交通行业职业技术培训工作;按照管理权限,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负责交通信息通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办公电话:2833817
7、组织宣传科:指导所属单位的组织建设、领导班子建设;负责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宣传教育及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办公电话:2833808
8、口岸综合科:负责口岸工作计划编制、组织实施和检查指导工作;负责统计、上报口岸生产、查验等各项工作数据;负责口岸开放和关闭的审查报批并组织落实;编制口岸法制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各查验单位的执法工作;组织共建文明口岸活动和文明窗口建设。办公电话:2804546
9、口岸管理科:负责口岸的年度、月份运输计划平衡工作,组织港区集疏运工作和路、港、贸的协作配合;协调解决口岸各单位之间的矛盾;编制仓储行业发展规划,并对仓储运输企业实施管理;督促检查口岸查验单位的执法和服务工作;检查相关涉外纪律的执行情况;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口岸综合治理工作;协助办理口岸开放和关闭的审批,落实相关工作,审批及落实外贸船舶进入非监管区事宜,参与新开国际航线的规划、开通及管理工作。办公电话:2833228
10、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群工作。办公电话:2818586
三、局属单位工作职能
(一)市交通局公路管理处
1、负责全市公路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的制订;编制公路建设、养护年度计划,并组织分解、调整、实施。
2、负责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和管理资金的拨付、监管和审计。
3、负责全市普通公路贷款收费项目的规划、调整和初审,并报请省公路主管部门;对全市建成的贷款收费公路的收费站进行行业管理,监管及通行费征收、上缴和还贷等工作。
4、负责全市战备公路的规划、计划的编制及实施,公路战备物资的保管、维护等工作。
5、负责全市公路工程、养护项目概预算的审查和批复,对全市公路建设、养护工程项目施工的全过程进行管理,以及竣工验收。
6、负责规范公路建设市场行为,监督公路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工程监理制的落实。
7、负责全市普通公路的日常维护、保洁、绿化,使全市公路处于良好的服务状态。
8、负责全市普通公路的路政管理。主要包括:公路红线控制、临时建筑审批、道口开设管理、骑路市场拆迁、超限运输管理,以及其他维护路产路权的工作。
9、负责全市公路系统国有资产的管理。
10、根据公路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组织开发、创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结构、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11、负责全市公路行业统计资料编报,路况、交通量调查等工作。
12、负责处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劳动工资、职工教育、退休职工管理工作;负责处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群和纪律检查工作;指导本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工作。
13、负责市交通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办公电话:3306009 传真:3306010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2号
(二)市交通局运输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道路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和法规;拟订全市道路运输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市道路运输站场建设的布局规划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市道路货物运输、旅客运输、车辆维修、运输服务的行业管理及外国独资和中外合资、合作经营道路运输业的管理;负责汽车驾驶员培训学校的审核管理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道路运输市场执法监督,维护平等竞争秩序;负责运输企业资质评定和运输经营许可证年检和非跨省、市经营的交通物流业的年检核准。
3、对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进行组织调控。
4、负责道路运输行业的统计调查和道路运输信息发布工作;负责道路运输质量纠纷调解工作。
5、负责全市运输管理费征稽、上缴及管理和使用。
6、组织道路运输科技开发,推进行业技术进步。
7、承办市政府和行业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公电话:2800297 传真:2800297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0号
(三)市交通局港航管理处: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港口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港章和本地区港口的有关规定。
2、负责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3、负责港口企业日常经营行为、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权,从事普通货物港口的业务市场准入管理。
4、按照国家和本省的规定,负责征缴港口行政事业性规费。
5、按有关法规的规定,负责对企业经营性收费项目和价格实施监督和管理。
6、负责港口的信息收集、统计、发布和管理工作。
7、负责对港口从业人员的技术、业务培训、考试和发证的管理。
8、航政管理:(1)水运、水服、港埠业行政管理;(2)计征水运、水服单位管理费;(3)国际、国内船舶代理业的管理工作;(4)负责集装箱场站及港口物流业管理。
9、船舶检验:(1)区域船舶检验(辽阳、鞍山、盘锦)船用产品检验,修造船厂技术认可及船员管理;(2)船舶设计图纸审定、计征船舶检验费;(3)船厂焊工考试、发证。
10、水运、水服、船舶稽查的行政执法。
11、全地区水运船舶业统计管理工作。
12、修造船业、水运业、船代业的审批、审查、发证工作。
办公电话:3826800 传真:3826800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红革街货场里73号
(四)市交通局航道管理处:
1、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及技术标准,对所辖航道及航道设施实施管理、养护和建设。
2、审批与通航有关的拦河、跨河、临河建筑物通行标准和技术要求。
3、参与编制航道发展规划,拟订航道技术等级,组织航道建设计划的实施。
4、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与通航有关河流的综合开发与治理,负责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通航有关的事宜。
5、组织开展航道科学研究、技术交流和对航道职业进行技术培训。
6、负责航道及航道设施的保护,制止偷盗、破坏航道设施、侵占和损坏航道的行为。
7、负责航道养护费的征收、使用计划的编报与实施。
8、接受交通主管部门委托,对违反《航道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行为进行处理。
办公电话:2173603 传真:2173603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朝阳街成福里
(五)市交通局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公路、港口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章、制定、办法等。
2、规划、管理本地区公路、港口工程质量监督和施工监理工作;负责市、县(市、区)两级质监人员的考核初评工作;初审申报监理工程师资格的报告。
3、主持本地区应监工程项目的交工工程质量鉴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经常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质量,对原材料、半成品、成品进行试验抽测,对重点监督项目的隐蔽工程、主要工序和重点部位进行转序签证;监督检查施工单位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及其人员的工作;监督检查本地实行施工监理项目的监理单位、监理工程师的工作。
4、定期组织全市工程质量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有关单位和部门,同时上报省质监站。
5、负责上报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组织一般工程质量事故调查与处理,仲裁工程质量争端。
6、参加本地区工程项目的设计会审、招投标,审查施工单位资质。
7、参与本地区本行业优秀勘察、优秀设计、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负责本地区申报省(部)、国家级“三优”工程项目的质量初评,签署初评意见上报省质监站鉴定。
8、组织交流本地区质量监督工作经验,组织质监人员和试验检测人员的业务培训。
办公电话:3317004 传真:3317005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新兴大街东3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