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史志办工作职责
市史志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全市党史研究、修志编鉴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市委及市政府有关史志工作的法规、条例、规范。
二、负责编制全市编史、修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制订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征集、筛选、整理史志鉴历史资料,研究、编纂、出版中共营口党史和重要的党史文献,编纂出版《营口市志》、《营口年鉴》,整理出版营口旧方志。
四、配合党的中心工作,在全市开展党史宣传教育、组织党史教育活动、进行广泛深入的地方党史教育。
五、组织指导全地区的党史研究和志鉴编纂工作,负责审查、验收、评审、批准市(县)区志(鉴)及市直各部门的部门志(鉴)、专业志(鉴)的出版发行。审查有关党史内容出版物和影视作品的编辑、制作及发行。
六、总结和交流史志工作经验,进行党史、方志理论研究,组织全市史、志、鉴各种书籍的交流与发行,培训史志工作人员队伍。
七、指导营口市党史地方志学会的工作。
八、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