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工作职能
一、机关职能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拟定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相关政策和实施细则;编制全省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
(二)负责全市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研工作。
(三)综合管理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制定生殖保健服务规划;对计划生育技术工作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监督;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
(四)制定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全民性的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
(五)负责制定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负责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信访工作;指导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社会团体的工作。
(七)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 址:营口市站前区东双桥里30号
邮政编码:115000
传真:2629526
二、内设机构职能
1、办公室:协助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信息、督查、老干部管理和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组织人事工作。联系电话:2633448 3323609
2、计划统计科:编制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负责全市特殊生育指标的发放;承担人口与计划生育抽样调查和专题调研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指导市(县)、区的计划生育统计工作。联系电话:3323615
3、宣传教育科:研究提出全市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指导市(县)、区人口与计划生育宣传工作;负责编制全市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规划,并组织实施。联系电话:3323621
4、政策法规科:负责贯彻实话国家和省有关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负责有关计划生育方面的信访工作;负责对全市特殊生育指标的审核工作。联系电话:2632416
5、科学技术科:配合卫生部门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工作;参与有关节育技术成果推广工作;负责全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建设和业务指导工作,编制生殖保健服务规划。联系电话:3323618
6、流动人口管理科: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和措施;对违反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的当事人及有关责任人拟定处理或处罚意见;组织开展有关流动人口管理体制和机制的研究;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综合治理的管理机制;指导基层做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的管理和服务工作。联系电话:3323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