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教育局工作职能
一、营口市教育局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定我市教育工作的具体措施,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教育工作的指示。
(二)研究拟定全市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确定年度发展计划。拟定教育事业的发展重点、规模、结构、速度和步骤。负责中长期教育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的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确定各级各类学校年度招生人数、办学规模和经费投资比例。
(三)统筹管理全市学前教育、初等教育、中等教育、高等教育和少数民族教育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评估、监测教育教学质量。
(四)指导民办学校的工作,审批民办初中等学校的设立。指导全市职工教育、农民教育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指导非教育系统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的学历教育。
(五)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品德教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六)研究、起草有关教育的规定和措施,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对全市依法治教工作进行检查指导。
(七)统筹规划、协调指导教育体制和办学体制改革,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招生考试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负责全市国家规定的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与有关部门共同编制和实施各类高中等学校招生计划,负责师范院校毕业生的调配接收和就业指导工作。
(八)参与拟定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规定及规范性文件,监测全市教育经费的筹措和使用情况,负责“寒窗基金”的使用和管理。
(九)指导全市教育技术装备工作,负责市直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市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主管全市教师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师资格认定,拟定全市中小学师资和管理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负责全地区中小学教师、校长的继续教育工作。
(十一)统筹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外事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籍教师的资格审查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非教育系统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工作。指导实施市属高等学校和局直属单位申请国际援助和外国政府、金融组织贷款中的教育合作项目。
(十二)指导全市各级各类学校的勤工俭学,宏观指导和管理全市校办产业和劳动技术教育工作。
(十三)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并确定市属高等学校、中等专业技术学校专业设置及专业发展方向,制定调整计划。审批市属中等专业学校的专业设置。
(十四)管理全市教育系统的校舍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基本建设工作,编制学校基建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地区中小学危房改造工作。
(十五)承担市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指导全市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十六)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网址:http://edu.yingkou.net.cn/
传真:2998312
二、各科室职能及办公电话
1、办化室: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做好机关事务,搞好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文秘、国家安全与保密、档案管理、教育信息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爱国卫生工作、负责协调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校园绿化和后勤管理等项工作。
办公电话:2998320
2、组织科:指导局直属单位党建工作;指导局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负责局管干部的考核、履行任免手续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后备干部培养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干部培训工作。
办公电话:2998306
3、人事科:负责全市教职工调配和师范院校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负责教师、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认定和职称评审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直属单位教职工的人事管理、机构人员编制、工资福利、劳动保险、工伤鉴定工作;协调并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
办公电话:2998332
4、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办公室:指导局直属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宣传工作;负责全市教育系统师德建设工作;统筹协调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德育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办公电话:2998308
5、计划财务审计基建科:负责起草全市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及年度教育事业计划;负责全市教育信息系统建设及教育综合统计、分析;负责全市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负责全市校舍建设工作;参与拟定教育经费多渠道筹措及管理的政策和有关规定;统计、监测全市教育经费投入执行情况;负责对各种教育专项经费、教育附加和教育贷款的使用、监督和管理;负责机关财务工作;管理国内外对我市教育援助;负责全市贫困家庭学生就学资助工作;负责起草教育收费及管理政策,审计学校收费标准;参与市直属单位教育经费预算安排及使用监督;负责对市直属单位的财务、基本建设、政府采购、经济合同等执行情况及效益的审计、监督;负责对市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任期离任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教育基金会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2998328
6、基础教育科 :统筹管理全市基础教育工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点推进九年义务教育的巩固提高,扫除青壮年文盲;负责起草基础教育发展的相关文件及评估标准,指导教育教学和教科研工作;负责全市中小学教师培训工作,指导教师进修院校(教研室)工作;负责审定选用基础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教材及地方和校本教材建设工作;指导中小学信息技术教育、图书和教学仪器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中小学德育、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学前教育、民族教育、特殊教育和工读教育工作;参与民办中学办学资格审定工作,负责社会力量办学中基础教育各类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办公电话:2998340
7、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科: 统筹管理高、中等职业教育及成人文化技术教育工作;组织并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教学工作;负责高、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学校的专业设置审核及学籍管理;完成普通、成人高等教育相关的质量监察任务及函授站点的管理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审核民办学校的办学资格;指导并协调管理各类办学机构。
办公电话:2998344
8、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科:负责全市学校体育、卫生健康和艺术教育工作;研究制定体育、卫生、艺术教育教学规定;负责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专业师资队伍建培训;指导有关专业教材和教学科研工作;协助有关学校及学生参加国内外体育竞赛和艺术教育等交流活动;指导并协调学校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
办公电话:2998354
9、法制督察科:负责全市教育系统法制宣传和行政复议工作;教育重大决策贯彻落实情况的督察,教育体制改革的调查研究;综合管理全市民办教育工作,相应层次民办教育学校及机构的审批;负责督察全市依法治教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机构审批及管理工作。
办公电话:2998350
10、学校综治(安全)工作办公室:负责学校食品卫生、消防、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和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负责信访、市民投诉调处工作。
办公电话:2998301
11、市政府教育督导室:依据国家的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方针、政策、规章制度和指标体系;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教育机构进行监督、检查、评估、指导;履行本级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授权的其他职责。
办公电话:2844340
12、纪检监察室:配合局机关党委、组织科抓好机关和局直属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负责纠正教育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负责接待有关纪检、纠正行业不正之风方面的群众来电、来信、来访工作;负责立案、查处、受理举报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批转的案件;负责局直属单位和机关科室有关工作事项的行政监察;指导、协调全市教育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负责教育局政务公开和指导学校的校务公开工作;承办局党委及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办公电话:2998302
13、局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党建工作。负责机关党员队伍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负责机关制度建设。
14、局工会:学习、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落实局党委的工作部署,履行工会维护、教育、建设、服务职能;坚持和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指导基层工会召开教职工(代表)大会,搞好校务公开工作,提高质量。协助党组织实施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依法治校;关心群众生活,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丰富教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完成上级工会、教育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2998306
15、团委:负责市直教育系统共青团组织建设工作;组织团员、青年教师开展各种活动;完成上级团委、局党委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办公电话:2998308
三、教育局所属市招考办行政管理职能:
执行国家、省、市教育部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普通中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自学考试,全国研究生入学考试,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计算机等级、大学外语四、六级考试,高中毕业考试等项招生考试的政策和规章;负责组织本地区的以上所列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负责处理本地区的以上所列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工作中出现的违纪和舞弊行为;负责本地区的以上所列的各级各类招生考试的试卷运送、保管、保密工作。
办公室电话:2836018
传真:2836018
地址:营口市西市区新华路南一号(市实验中学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