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职能
一、 管理国有企业负责人和领导国有企业党建工作。
二、 指导国有企业管理和改革。
三、 贯彻执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政策、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法。
四、 指导国有企业的清产核资、资本金权属界定和登记。
五、 国有企业的统计、分析,指导财产评估业务,监缴国有资产收益。
六、 编制国有资产预算。
七、 拟定市直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审核市直国有企业的工资总额和主要负责人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