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搜索
 
老龄办

作者:  出处:  时间: 【关闭】

营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按照《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承担全市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的工作职能。

三、承担营口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中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的第185项,即审批颁发《老年人优待证》工作。

四、搞好全市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各科室职责:

秘书科负责办内文档、人事、财务及《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等工作。

福利科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活动指导科负责搞好全市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各科室电话:

秘书科:2998161

福利科:2998165

活动指导科:2998157

下属单位:营口市老年活动中心

职能: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和为老年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2602681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花园里5号楼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