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工作职能
一、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二、按照《中共营口市委、营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要求,承担全市老龄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落实的工作职能。
三、承担营口市人民政府第9号令中规定的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中的第185项,即审批颁发《老年人优待证》工作。
四、搞好全市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各科室职责:
秘书科负责办内文档、人事、财务及《老年人优待证》发放等工作。
福利科负责宣传、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协调有关部门依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
活动指导科负责搞好全市老年人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协调、开展有利于老年人身心健康的各项活动。
各科室电话:
秘书科:2998161
福利科:2998165
活动指导科:2998157
下属单位:营口市老年活动中心
职能:组织老年人开展各项活动和为老年服务工作。
办公电话:2602681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花园里5号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