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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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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市旅游局工作职能

一、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定行业标准、规范的具体实施细则。

(二)研究拟定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组织全市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市重大旅游产品开发。

(三)培育和完善全市旅游市场,监督和整顿旅游经济秩序。

(四)负责全市旅游资源的普查及旅游统计工作;指导重点旅游区域的规划和开发建设;推进城市旅游功能的完善和全国优秀旅游城市的创建工作;负责旅游资源开发专项投资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五)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设施、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游乐设施、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与服务标准;核准旅游涉外饭店和星级饭店。

(六)管理全市居民国内外旅游及相关事务;归口管理旅游涉外事务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七)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指导全市旅游行业教育及培训工作,按规定组织全市旅游行业岗位资格考试认证;指导旅游协会、旅行社协会、旅游饭店协会工作;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九)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

网址:www.tourYingKou.net.cn

邮编:115003

电话(传真)0417-2998476

二、各科室职能:

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会议组织、文秘、机要保密、档案管理、信访、接待、安全保卫及行政后勤管理等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干部人事管理;负责旅游政务信息工作;管理机关财务,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财务、会计工作。电话:2998476

管理科:贯彻执行国家确定的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游乐设施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组织指导旅游设施定点工作;负责开办旅行社和申报星级饭店的审核报批工作;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负责旅游执法工作,受理旅游者投诉,维护旅游者合法权益;负责市内中国公民出境旅游、边境旅游的管理;组织参加国内旅游交易会;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实施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管理,参与重大旅游安全事故的救援和处理工作。电话:2998472

资源开发科:编制全市旅游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旅游资源普查和开发工作,申报旅游资源开发专项经费;负责旅游业招商引资工作,指导区域旅游规划开发;负责旅游商品(纪念品)开发工作;参与旅游饭店的立项审批;贯彻国家和省制定的旅游区(点)、度假区和工农业旅游参观点等特种旅游项目的设施标准和服务标准,审核、申报国家级旅游区(点)、国家和省级旅游度假区、各级各类旅游参观点;负责旅游统计和旅游业抽样调查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协调旅游交通工作。电话:2998480

培训指导科:研究编制全市旅游市场开发规划;负责营口旅游网站建设,组织开展全市旅游整体形象宣传;指导全市旅游行业的市场促销工作,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与促销活动;研究、提供国际、国内旅游市场动态信息;负责与各新闻媒体的联络和旅游外事工作;承办旅游行业重大问题和政策的调查研究,组织拟定地方性旅游规章;管理和指导旅游教育、培训工作,贯彻旅游从业人员的职务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按规定组织全省旅游行业的岗位资格考试,负责旅游专业技术人才的交流与培训。电话:2998480

三、局属事业单位职能:

营口市旅游质量监督所:负责全市旅游行业质量监督和旅游投诉的接待、处理工作,组织开展旅行社服务质量体系评价。

办公和投诉电话:0417-2640777

传真:2998476

地址:营口市站前区渤海大街西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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