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内搜索
搜索
 
人事局

作者:  出处:  时间: 【关闭】

人事局、编委办职能

市人事局的主要职能:

(一)研究拟定全市人事制度改革规划、方案及全市人事管理的政策、规定,建立和完善科学化、法制化的人事管理制度;监督检查全市人事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负责人事行政复议和人事争议仲裁;研究拟定机构改革中人员定岗和分流的政策规定。

(二)编制全市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人员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定年度人员工资总额计划和人员结构调整、工资分配方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组织、指导全市人事信息系统建设。

(三)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管理工作;指导、协调、监督全市国家公务员制度的实施;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的录用工作。

(四)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福利、退休工作;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地区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和退休、退职等相关政策;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有关管理工作。

(五)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的选拔和申报工作;负责来营口(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推行博士后制度;负责留学人员回国的综合管理工作;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工作; 组织实施专业技术职务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推行专业技术职业资格制度;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

(六)研究拟定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组织实施事业单位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人员管理的有关政策、法规;推行事业单位用人、分配制度改革;负责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鉴证。

(七)负责全市人才资源规划、开发工作;贯彻实施才流动政策法规,依法规范和管理全市各类人才市场;负责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及国家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 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综合管理政府的行政奖励和以政府名义表彰的工作。

(九)负责计划分配转业军官安置工作;负责自主择业转业军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组织指导转业军官的培训工作。

(十)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市引进外国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并管理科技人员出国(境)培训、进修、研修族工作。

(十一)指导和协调全市人事、人才方面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十二)按照规定,承办市政府有关工作人员的法律任免和行政任免手续。

(十三)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编制管理的政策和法规;统一管理全市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和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编制工作。

(二)研究拟定全市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指导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审核市直各部门和市(县)区党政机构改革方案;指导市(县)区、乡(镇)机构改革工作。

(三)研究拟定市委各工作部门、市人大机关、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市政协机关、市法院、市检察院和市级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机关的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配备的意见。

(四)按照省对市(县)区、乡(镇)党政机关工作部门设置限额的规定,审核市(县)区党政工作部门的设立、增加、减少、合并方案;对市(县)区、乡(镇)党政群机关和政法机关的人员编制实行总额管理。

(五)负责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市直各部门的职能配置及调整; 协调市级党政工作部门与市(县)区党委、政府及部门之间的职责分工。

(六)负责全市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研究拟定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意见;指导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工作。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的法规、政策和各级各类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综合管理全市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设立、合并、撤销、更名、职能配置和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及经费渠道等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区、乡(镇)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八)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全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九)监督检查全市各级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方案实施情况以及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执行情况,向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报告并上报市委、市政府。

(十)承担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清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指导协调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承办市委、市政府及市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办公电话:04172998220

网  址:http://www.ykrc.com.cn

传  真:04172998246

邮  编:115000

 

各科室职责: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事务;

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信访、保密、督查、老干部管理、目标管理及后勤管理等工作;

3、负责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

4、承担人事工作的综合调研。

5、负责人事行政复议工作。

政策法规科:

1、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及乡镇事业单位人员定岗分流工作。

2、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与合同鉴证工作及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3、市直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工作。

4、事业单位职员考核,培训,辞职,辞退工作。

5、人事政策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录用流动科:

1、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的编制、统计、综合分析和监督实施工作;

2、负责全市国家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考试录用工作;

3、负责市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调配和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安置工作;

4、负责办理国家公务员和其他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跨市调转事宜;

5、负责选拔调配大中专毕业生到农村和事业单位工作;

6、负责市直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制及合同鉴证工作;

7、负责全市人才市场管理工作和人才开发基金使用计划的编制与监督执行工作。

公务员考核培训科:

1、综合管理全市国家公务员;承办向市人大提交政府组成人员的人事任免议案;

2、办理以市政府名义任免公务员的手续;

3、负责市政府部门公务员中层领导职务的晋升,非领导职务限额及任职的核准备案;

4、综合管理以市政府名义表彰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

1、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人员队伍,负责监督检查各项知识分子政策的落实;

2、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考核工作;

3、负责选拔推荐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的工作;

4、负责来营口(回国)定居专家的管理;

5、推行博士后制度;

6、负责市级以上有突出贡献专家的管理和服务;

7、负责综合管理全市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工作和各级评审委员会;

8、负责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设置与调整;

9、负责中、高级评委会的召集和评审对象的资格预审;

10、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和职业证书的核发、检验、认定工作;

11、指导各类职称资格、执业资格考试和人员培训工作。

工资信息科

1、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工资、地区津贴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相关政策;

2、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工作;

3、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评工作;

4、负责全市人事信息系统管理和网络建设;

5、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总额计划的编制、统计、综合分析和监督实施工作;

6、负责全市机关、事业单位工资基金的审核和监察工作;

7、负责全市事业单位工资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工作。

福利科:

1、贯彻实施机关和事业单位福利和退休、退职等相关政策;

2、综合管理全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退休工作;

3、制订并实施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福利费的管理使用办法;

4、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及企业有关人员更改参加工作时间的核准工作;

5、负责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龄计算、工伤鉴定和因病退休、退职的认定工作;

6、协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

1、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办公室在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小组和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有关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政策;

2、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的接收、安置等工作;

3、负责核准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人数、核定退役金标准、编制预算以及退役金的发放、统计和日常管理工作;

4、协调有关部门做好自主择业军转干部住房补贴、养老、失业和医疗保险等事宜;

5、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工作和生活困难等有关文件精神;

6、负责军转干部的信访等工作。

外国专家局:

1、综合管理外国专家工作,贯彻执行国家、省引进国外智力的方针政策。

2、编制引进国外专家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有关部门做好相关领域外国专家的管理工作;

3、负责海外华侨和留学人员的智力引进工作;

4、负责国际人才交流工作;

5、编制全市出国(境 )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有关出国(境)培训、研修、进修项目的审核、备案工作;

6、负责对全市引智成果进行评估、统计、表彰和推广工作;

7、负责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机关编制科:

1、研究提出市直党政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及市直党政群机关各部门职能、内设机构、人员编制、领导职数的配置和调整方案;

2、指导市(县)区、乡(镇)的机构改革工作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3、负责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机构编制综合调研,统计工作。

5、负责市编委办公室文秘、内部规章制度的建立、会议的组织和日常事物的工作。

事业编制科:

1、研究提出市直事业单位机构改革方案;

2、组织实施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标准及管理办法;

3、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的设立、合并、撤销、更名、职能配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及经费渠道等管理工作;

4、指导和协调市(县)区事业单位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对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保护全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有关登记事项的合法权益;

2、监督全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法律法规的情况;

3、处理违规事件;负责市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指导市(县)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

1、承担市级政府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设立、清理工作;

2、负责行政审批事项的后续监管工作;

3、指导协调市(县)、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4、负责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各科室电话:

办公室:2998220

政策法规科:2998270

录用流动科:2998268

公务员考核培训科:2998252

专业技术人员工作科:2998274

工资信息科:2998256

福利科:2998258

市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公室:2998254

外国专家局:2998240

机关编制科:2998266

事业编制科:2998262

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2998260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科:2998272

 

人事局所属人才中心

职能:

(一)            为全市各类人才及用人单位提供中介服务;

(二)            负责全市人才交流与洽谈服务;

(三)            负责人才培训与办理出国留学;

(四)            负责全市人才人事代理与全市人才档案管理;

(五)            负责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

(六)            负责为全市人才合同鉴证服务;

(七)            负责人才素质测评;

(八)            为全市用人单位提供人才信息服务。

办公电话:04172857005

传  真:04172857005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盼盼路南15

 

人事局所属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

  职能:

主要承担全市军转干部及其家属的中转接待、转业培训、上岗培训等职能工作。

电  话:2869079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

 

人事局所属人事考试办公室

  职能:

主要承担全市公务员录用考试的考务工作;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专业技术人员职业(执业、从业)资格考试的考务工作;考试信息的采集及数据处理、教材的征订与发放等项职能。

电  话:2856088

办公地址: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南99



页面功能 【字体:大  中   【打印】 【收藏】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