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科技局主要工作职能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省有关科技发展的方针、政策;拟定全市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我市科技促进经济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全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提高科技创新能力。
2、组织编制全市民用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3、负责全市科技三项费用、市级科学事业费的合理配置;拟定增加科技投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的措施。
4、组织实施加强应用基础性的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应用基础性研究计划、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创新工程和社会发展科技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组织实施火炬计划、星火计划、成果推广计划;负责组织对国家银行贷款支持的科研成果推广计划中项目鉴定。
5、负责全市科技成果鉴定、登记、奖励、保密工作和技术市场及与科技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等工作;负责国家、省级奖的申报工作。
6、编制市级重点科技攻关的发展规划;组织实施优化科技人才资源配置、发挥科技人员积极性及科技人才成长的相关政策。
7、负责全市知识产权和专利工作;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市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各行业(产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专利资产评估,指导专利信息服务等中介服务机构工作;管理专利权转让和专利许可合同;规范专利广告市场;推动专利技术产业化。
8、负责科技下乡与科技扶贫工作。
9、负责全市科技外事工作,开展对外技术合作与交流。
10、指导科技第三产业发展。
11、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各科室职责
规划财务科
1、负责编制全年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
2、负责科技三项费用指标分配和检查管理;
3、负责科技新产品的试制签定计划实施和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编制科技创新工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5、负责拟定科技计划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科技统计与分析;
6、研究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政策措施,拟定科技财务管理和科研条件保障等方面的配套政策、措施和方法;
7、负责对市级科学事业费及市属科研单位财务工作进行管理;
8、负责机关财务工作,对局属单位的财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编制全市科技外事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10、负责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和具体项目的管理;承办科技出国处境团组和人员的审核、申报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32420
办公室
1、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政务,协调机关工作;
2、负责机关文秘档案、保密、信访、计划生育等行政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 0417-2833747
农村科技科
1、研究拟定科技促进农村发展的规划与政策;
2、负责编制与组织实施生物及海洋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3、负责组织、实施农村发展方面的省级重大科技攻关、开发研究,指导星火计划,农村重大科技产业的示范;
4、参与科技下乡、科技扶贫等工作;
5、负责星火人才培训及农村科技培训的指导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34032
高新技术与产业化科
1、负责拟定我市工业领域高新技术及产业化的政策措施;
2、负责编制并向国家、省申报工业科技攻关、“火炬计划”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化;
3、负责实施信息、自动化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
4、负责组织编制科技创新工程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和管理;
5、负责审核和申报高新技术企业。
联系电话:0417-2835666
“科教兴市”协调办公室
1、组织制定科技发展规划及有关税收政策;会同有关科室编制营口市软科学年度研究计划,并组织协调、检查、验收、签定软科学科技成果工作;
2、负责科教兴市组织协调和市科教兴市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实施工作;
3、对重大科技政策、法规、重大科技动态开展调查研究,为领导决策服务;
4、负责全市科技普及工作的组织实施与协调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32306
营口市科技情报研究所
营口市科技情报研究所是市级综合性科技情报研究部门,在科技信息的搜集、整理、加工与传递,科技情报的调研与咨询,现代信息网络建设与开发利用等方面,发挥着全市科技信息中心的作用。本所拥有雄厚的技术力量、先进的信息服务手段、畅通的信息渠道和网络系统,多年来为我市的科技进步与经济建设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本所是国内沿海开放城市科技信息网和东北地区市地极城市科技信息网的成员单位,与国内外一千多个信息机构、大专院校和科研所保持着长期地、广泛地科技与经济信息的业务联系。目前利用现代化的通讯手段,连接了国际互联网(INTERNET)、中国互联网(CHINANET)和辽宁省科技经济信息网(LNINRT),可与世界上17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信息资源进行勾通和交流,国内实现了跨地区、跨行业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利用。通过信息网络广泛的资源,可及时、准确地为我市各级领导机关、企事业单位提供大量的科技与经济等信息。本所现有人员25人,其中有各类专业技术职称人员23人。下设调研室、信息开发室、检索翻译室办公室和科技信息咨询服务部等五个业务部门。所内藏有各种中外科技期刊,内部资料和专业书籍2000多种3万余册,中外科技录象资料片100多部,配有现代的通讯手段,计算机及网络系统,先进的摄录象制作设备电影放映设备和完善的复印、印刷设备等。
主要业务范围:
1、情报研究 针对我市科技与经济发展方向,开展重大课题的调研。承担有关单位委托的专项课题的研究,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
2、信息开发 利用现代的情报信息手段,根据需要主动主动搜集、整理、加工和实用技术资料,为我市的企事业单位技术改造、产品开发提供咨询服务。
3、文献检索 广泛开展国际、国内联机检索业务,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系统快捷、准确地查询国内外最新的科技动态、产品水平、经济贸易等各类资料及信息。
4、情报培训 承担本地区科技情报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举办各种类型学习班,推广实用技术。
5、外文培训 承揽英、日、俄等文种的资料翻译业务。
6、成果评审 组织科技情报成果的向上级推荐和市级评审工作。
7、刊物出版 自办《信息快讯》和《农村致富信息》刊物,向企业和农村提供适用技术和信息。利用本所优势与有关部门或单位联合办刊,发挥情报系统的经济建设服务的作用。技术服务 利用先进的设备,对外承揽复印、打字、印刷等业务,开展拍摄、录制播放科技录象资料片和放映科技电影等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38702,2832479
营口市科技顾问委员会办公室
1、参与我市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论证、并提出建议;
2、参与制定全市科技、经济和社会的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的咨询论证;
3、参与我市重大方针、政策和重大建设项目,重大技术引进和技术改造项目的咨询论证;
4、针对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新问题,开展咨询研究。提供国内外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等方面重要信息,提出建议、意见和方针;
5、接受市委、市政府委托对拟讨论的决策方案进行咨询论证,并提供对策;
6、参与市有关部门组织的区域性、专业性的咨询活动;
7、受市科技局的委托,对当年市本级科研计划项目组织专家进行评审,为市本级科研立项提供依据;
8、开展软科学研究工作;
9、接受市委、市政府临时委托、交办其他专题调查、考察任务。
联系电话:0417-2833176
营口市科技开发中心
一、基本情况
营口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隶属市科技局,于1983年成立,现有人员20人。1998年经市编委批复,成立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与市科技开发交流中心一套机构、两块牌子。此外,承担市科技局对全市技术市场的管理工作。
二、职责范围
(一)科技成果转化与生产力促进工作:1、负责我市的企业、乡镇与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合作工作;2、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搭建服务平台。3、为全市提供技术成果、技术人才等方面信息。
(二)、技术市场管理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有关技术市场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并监督实施依法处罚违法行为;2、负责技术合同认定、奖酬金审批工作;3、负责培训、考核技术市场经营人员;4、负责技术市场和民营科技企业的认定和管理;5、负责技术交易会审批,组织协调技术贸易活动;6、负责技术市场、民营科技企业的统计工作。
联系电话:0417-2635667
营口市生产力促进中心
在营口市科技局的直接领导下和省生产力中心的指导下,充分利用自身优势并整合社会有效资源,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全面品质提升、创造价值、增强竞争力。
知识产权科
1、负责编制全市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全市专利代理、知识产权等无形资产评估中介服务机构的管理;
3、负责依法处理专利纠纷,查处冒充专利行为;
4、负责有关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
5、负责指导企、事业单位专利技术产业化工作;
6、负责管理专利权转让、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权质押合同;
7、负责管理专利广告出证;
8、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市知识产权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负责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经济科技、文化等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规章制度,指导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10、负责统筹协调知识产权涉外工作;
11、负责承担市政府知识产权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联系电话:0417-2834645
科技管理科
1、负责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鉴定和统计分析工作;
2、负责市政府科技进步奖的评审和国家、省有关科技奖励的申报工作;
3、负责编制、组织实施和管理全市科技成果的推广规划与年度计划;
4、负责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全市技术出口和科技成果保密工作;
5、负责拟定全市技术市场和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与管理;
6、负责拟定促进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政策、法规和措施,推动与科技相关的第三发展;
7、负责协调技术合同的争议工作;
8、负责起草全市科技发展的具体规划和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9、负责制定全市科普工作规划、计划等;
10、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对新设和撤消市属全民所有制科研机构和科技期刊的审察和申报;
11、负责审批企业科研机构,民营科技企业,并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
联系电话:0417-28331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