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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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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工作职责

一、对外联络服务:组织会员参加出访经贸团组;参加我会举办的中外经贸洽谈会、研讨会、报告会、论坛及其他国际、国内会议;参加设在我会的有关国际组织中国分会和中外双边商务理事会等。

二、信息服务:向会员提供《贸促信息》等平面或电子出版物;提供国际市场信息和经贸咨询;为会员在我会网站上建立链接、专页,发布会员产品或服务信息。

三、展览服务:组织会员参加我会在国内外组办的展览会、博览会。

四、法律服务:提供经贸、海事仲裁和调解服务;签发非优惠原产地证明书;出具人力不可抗拒证明;代办涉外商贸文件的领事认证业务,认证涉外商业单据,出具国际商事证明书;承担暂准进出口货物单证册的出证和担保业务;受理共同海损和单独海损理算业务;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顾问服务;办理国内外的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代理服务业务及相关业务;提供会员资格认证和国外客户资信调查服务。

五、培训服务:组织会员参加贸促系统和有关国际商协会组织及我会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

六、反映建议:对会员企业的情况进行调研,及时了解会员需求,代言工商,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会员意见和建议。

七、会员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举办会员联谊会、专题报告会、会员俱乐部等多种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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