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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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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营口市委  营口市人民政府

信访办公室职责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精神,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开展信访工作,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

2、办理人民群众给市委、市政府和市主要领导的来信;承办上级机关下转的群众来信;接待到市委、市政府来访的群众;对重要的信访问题直接立案查处;承办上级机关立案要结果和领导批办的信访案件。

3、代表市委、市政府向有关单位交办、转办信访案件;协调处理涉及多个部门、单位的信访问题;督促检查基层和辖区内中省属单位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事项的情况。

4、对市委、市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部署及领导交办的信访案件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负责全市信访计算机网络化建设的规划及受理信访电子邮件。

5、受市政府委托,受理信访人提出的复查、复核申请,并代表市政府委托有关行政机关代市政府提出复查复核意见。

6、分析全市信访工作形势,通过来信来访及时掌握信访信息,对群众反映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对重要的信访事项进行督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信访工作有关情况。

7、负责全市信访工作的宏观管理,建立健全信访工作的规章制度,培训信访干部,交流信访工作经验;检查指导基层信访工作。

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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