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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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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市委政法委主要工作职责

一、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委的工作部署,统一全市政法各部门的思想和行动;发挥政法部门的职能作用,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

二、根据上级政法部门和市委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研究制定加强全市政法工作的措施,对一个时期内的政法工作做出整体安排,并督促检查落实。

三、监督检查政法各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各部门密切配合,研究和协调有争议的重大、疑难案件,督促、推动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调整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定需要采取的对策和措施,推动全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五、组织指导涉及政法工作重大政策和法律问题的调查研究,综合分析社会治安形势,及时向市委和上级政法委反映重大情况及重要信息。

六、研究指导政法队伍建设和政法部门领导班子建设,协助市委组织部门考察管理市直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七、组织指导全市政法部门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协助有关部门查处政法系统重大违法违纪问题。

八、调查分析全市社会稳定形势、组织、协调、指导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组织协调全市防范和处理邪教问题。

九、承办市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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